送心意

小洪老师

职称CMA,财务分析,cfa一级和二级

2019-07-05 13:37

你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芳芳@fancy 追问

2019-07-05 13:38

现在还是没取得电子发票的可以抵扣吗

小洪老师 解答

2019-07-05 13:39

手撕发票也可以抵扣的。

芳芳@fancy 追问

2019-07-05 13:41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他说的只有这个时间的呀?我现在不确定的就是我们现在是手撕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不?之前的一直没抵扣

小洪老师 解答

2019-07-05 13:42

再给你看个条例根据上述规定,自2018年7月1日开始,企业只有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才允许抵扣。因此,企业现在取得手撕的高速路通行费发票不可以抵扣进项。

芳芳@fancy 追问

2019-07-05 13:58

那就是不可以哈

小洪老师 解答

2019-07-05 14:03

你好是的现在不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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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同学 是这样的
2024-03-05 09:59:49
同学你好 这个不可以的
2021-02-26 14:34:58
你好,《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七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以下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2018年1月1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支付的高速公路通行费,如暂未能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可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2019-07-05 13:37:05
你好,可以的,在勾选系统里有的额就可以
2019-04-15 09:15:58
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高速公路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高速公路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3%)×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下同)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 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5%)x5% 通行费,是指有关单位依法或者依规设立并收取的过路、过桥和过闸费用
2017-09-30 1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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