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我在实际做账的练习中,从来就没有用到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这个科目。用到的分录为: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我觉得完全可以不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这个科目。请老师帮帮审审我这种认识是否正确。
从开始到现在
于2019-07-04 12:23 发布 1275次浏览
- 送心意
月月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7-04 12:24
你好,缴纳税金应该用已交税金科目,年底转出未交增值税,再结转到未交增值税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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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上交上月应交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但是,我平常做的时候,都是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按这个操作账目更清晰,
也可以做成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2017-07-03 13:21:12

同学你好
是这样做的
2020-10-14 18:48:05

3是你预交了税金,4、是预交的税金抵减要缴纳的增值税
2019-09-05 16:09:03

您好对的,是这个意思的
2023-04-19 10:50:10

是第二个分录,第一个是预交税款的分录
2017-03-31 14:3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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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1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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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4 1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