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计算税负率的时候,要不要算上月的留底税额?(不考虑进项转出的) 1、增值税税负 率 = 应缴增值税 / 不含 税销售收入 * 100% = (当月销项 -当月 进项) / 不含税销售收入 * 100% 2、增值税税负 率 = 应缴增值税 / 不含 税销售收入 * 100% = (当月销项 -当月 进项-上个月的留底税额) / 不含税销售收入 * 100% 最近看老师视频,有些老师说不考虑,有些解答老师说要,到底是哪一个呢。还是中间有一些特殊说法,自己没听明白。如上年度的留底税额,在下个年度1月不能算留底税额,而在一个年度内的,是要算进去的?
黄晓萌
于2019-07-02 11:16 发布 3085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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