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物业公司上班,有业主说他们公司福利中有物业费这项,但发票上抬头是他们公司。我们的财务告知对方,开公司抬头发票需要:1.公对公账户转账。2.所开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3.业主和公司所签的合同。 业主表示不能理解,物业在刻意刁难。 想问您,公司这么做对吗?有法律支撑吗?
心灵美的宝贝
于2019-06-27 13:07 发布 1604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6-27 13:14
你好那业主实际发生的是公司还是作为单个个人 单个个人的话只能开个人 不能开公司 发票管理办法是要求据实开票 就是说你跟个人发生 不能开公司发票出去 开公司也需要提供相关证件的 公对公付款开票 保持三流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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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那业主实际发生的是公司还是作为单个个人 单个个人的话只能开个人 不能开公司 发票管理办法是要求据实开票 就是说你跟个人发生 不能开公司发票出去 开公司也需要提供相关证件的 公对公付款开票 保持三流一致的
2019-06-27 13:14:51

你好,把营业执照放到门店就可以了
2020-03-09 13:37:15

可以的,不过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这个可能会因为三流不一致而影响您公司进项税额的抵扣。正确的做法时,直接向对方公户打款,而不是委托收款。
2018-11-19 11:35:28

你好
可以阿,比如你们在外面有工厂,那么就不是营业执照上面的地址的
2022-01-11 16:33:32

学员你好,社会统一信用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是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
2023-02-09 11: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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