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税务】尊敬的纳税人:由于您2018年存在两处及以上工资薪金所得,请您于2019年6月30日之前通过支付宝江苏税务生活号、web端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办税大厅的“年所得12万申报”途径办理自行申报并结算税款,逾期将加收滞纳金并影响您的个人信用。若在多个单位任职,应选择主任职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纳税人在申报过程中有何疑问,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或拨打12366(特服号)热线。已申报的请忽略此短信,非常感谢![国家税务总局苏州市税务局]
舒服的招牌
于2019-06-27 12:02 发布 230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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