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没有取得发票又没有证据表明挂账的其他应收款是费用,如果直接费用化处理,费用除了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还可能面临被认定偷逃个税的风险。”这句话怎么理解?
715843540
于2019-06-27 10:24 发布 955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6-27 10:25
是的 可能会误以为是个人借款出去 比如股东借款出去 你之前借款挂其他应收款 年底不还 按照税务规定 是需要视同分红处理缴纳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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