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一下关于建筑业差额征税的问题,我公司为建筑施工企业,承接甲方一个工程,我方为乙方。第一,请问一下,在甲方同意的情况下,我方可以与丙方(企业)签订一个劳务分包或模板脚手架分包的合同吗?第二,丙方如果直接开票给甲方的话,就不存在差额征税对吗?第三,丙方如果开票到我方,就可以差额征税对吗?那么这个票必须是普票,对吗?第四,如果丙方为施工头,也就是个人,也可以这样操作吗?第五,这样操作,丙方直接开票给甲方与丙方开票给我方,在税务上有什么区别吗?能节税吗?
Candyjin
于2019-06-24 17:45 发布 1158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1可以签订的。2不存在 3是的可以。差额征税是简易征收,需要普票4个人不可以5有区别,丙方给甲方没有合同,三流不一致了,不行
2019-06-24 17:50:26

你好
可以的
可以的
2021-09-06 18:29:49

你好,这个的话得有足够的成本费用票,分红的时候要交税的
2019-12-18 10:08:17

如果这个工程按简易征税,那就是3%。异地预交也是3%,预交企业所得税一般情况下是千分之二,不存在差额征税的问题。
2018-04-19 09:08:29

(1)全额确认收入与销项税额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确认可扣减的成本费用及“销项税额抵减”
借: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贷:银行存款
(3)月底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24-08-20 16:15:3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