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公司 摊销电脑,电脑总值大约3500元,我出三成1050元,公司承担七成剩余的,我我已经吧这1050元付完了,但是一些问题需要离职,我选择交回笔记本电脑,公司退还我当期净值,公式是这个 折旧剩余款=原价*70%/36*未折旧月份数 (计算过程,不足一月按全月计算) 当期净值=原价*30%/36*未折旧月份数 (计算过程,不足一月按全月计算) 请问应该怎么计算啊?能退还给我多少?
高兴的乐曲
于2019-06-21 14:27 发布 740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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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用这么算,反正不管剩多少都有你的30%
算出现在的账面价值,然后乘以30%就可以了
2019-06-21 14:50:50

你好,可以按三年折旧。
2017-08-02 18:04:21

你好,需要计入固定资产,分期折旧 。
2019-12-27 16:46:09

你好!如果公司没有既定会计政策,建议参考税法折旧年限,电子设备3年。
2019-11-13 11:03:52

你好,是可以的呢啊
2020-07-20 18: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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