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三个自然人合伙开发房地产,订立有合伙协议,没有注册成立合伙企业。房子开发完成后因矛盾解散,订立有散伙协议,明确了甲给付乙、丙投资成本和利润,甲分得房子。请问甲、乙、丙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哪个文件作为依据缴纳个人所得税。谢谢。
D、
于2019-06-21 14:23 发布 1007次浏览
- 送心意
何江何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
你去一下国税总局的网站,查一下合伙企业个所税的文件,具体的号我不记得了,早几年前的。
2019-06-21 14:27:56

你好
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个人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
2020-12-02 19:30:34

你好,这个都是适用的
2018-10-09 15:05:02

你好,你需要做个税综合汇算
2020-06-23 16:18:04

这个今年按照什么基数算要看当地的规定了
2018-12-13 14: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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