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老师,我公司在2013年12月份以公司的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增资6888万元入股,现在有一个股东想退出,我们到税务机关申请股权转让时,税务机关要求补交增资时所得税,(6888减去核定成本后的剩余部分),请问有没有响应的税法解释?
老实的灰狼
于2019-06-19 16:39 发布 911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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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司的知识产权作为无形资产增资,知识产权视同销售,交纳所得税
2019-06-19 16:55:45

这个你要按原价转或者是无价转出,甚至于0元转出的形式才可以免税的。或者是直接申报一个投资退出,金额为0就可以了同学,具体要先去税务局报备,然后办手续,直接说就好了。
2019-08-20 16:28:48

同学。你这个时候是作业退资处理。
对于退回部分大于其之前入资部分,这部分差额交纳个税。
如果是亏损,退资小于入资就不涉及个税了
2019-08-20 15:37:23

你好,需要进行评估的,公司不需要缴纳什么税,个人是否需要,要看评估价格
2020-06-03 19:09:06

同学你好,第1题,11月计算的摊销金额错误。
2020-12-01 11: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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