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个体工商户年末收到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问
同学,你好 红冲之前的缴纳分录 答
请问自产自销的合作社开票不受30万限制吧 问
是的,开免税普票不受那个限制 答
结算选择权怎么理解,什么来的 问
结算选择权是金融工具交易中,一方(或双方)可自主选 “现金 / 金融资产” 或 “非现金资产(如股票)” 结算的权利。 比如可转债,发行方可选现金兑付或债转股。 核心影响是决定会计上把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还是权益工具,日常非金融场景很少见。 答
境外工程,我公司4月份出口施工材料,5月报税前做了 问
6 月补开的免税发票可在 9 月申报时,在 “开具其他发票” 栏填列,同时在 “未开票收入” 栏填负数冲减 4 月已申报的未开票收入(金额一致)。 “出口应征税收入” 是指出口报关单用途确认为 “应征税” 的含税销售额,需与免税项目区分填列。 答
老师,施工企业,月末成本怎么结转呢,我这只用票做账, 问
同学,你好 税务认可的结转是什么方法呢? 按照完工比例结转。 完工比例是项目经理提供的 答

什么叫质押背书,听了两遍,可还是没太懂,能不能举个例子,谢谢老师
答: 同学你好 一、质押背书 这是指持票人以票据权利设定质权为目的而在票据上作成的背书。背书人是原持票人,也是出质人,被背书人则是质权人。 二、质押背书确立的是一种担保关系 1、即在背书人(原持票人)与被背书人之间产生一种质押关系,而不是一种票据权利的转让与被转让关系。因此质押背书成立后,即背书人作成背书并交付,背书人仍然是票据权利人,被背书人并不因此而取得票据权利。 2、被背书人取得质权人地位后,在背书人不履行其债务的情况下,可以行使票据权利,并从票据金额中按担保债权的数额优先得到偿还。换言之,如果背书人履行了所担保的债务,被背书人则必须将票据返还背书人。 三、质押背书与其他背书一样,也必须依照法定的形式作成背书并交付。 1、根据《票据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质押时应当以背书记载“质押”字样。但如果在票据上记载质押文句表明了质押意思的,如“为担保”、“为设质”等,也应视为其有效。如果记载“质押”文句的,其后手再背书转让或者质押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票据责任,但不影响出票人、承兑人以及原背书人之前手的票据责任。 2、第二款还规定:“被背书人依法实现其质权时,可以行使汇票权利。”这里所指的汇票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以及为实现该等权利而进行的一切行为,如提示票据、请求付款、受领票款、请求作成拒绝证明、进行诉讼等。 四、根据《高法审理票据纠纷案司法解释》的规定,以汇票设定质押时,出质人在汇票上只记载了“质押”字样而未在票据上签章的,或者出质人未在汇票、粘单上记载“质押”字样而另行签订质押合同、质押条款的,不构成票据质押。此外,贷款人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从事票据质押贷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质押行为无效。
老师,能举个例子,算下吗
答: 你好,比如应纳税所得额150万,小型微利企业,企业所得税=100万*2.5%%2B50万*5%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这1,2条说的是啥意思,老师能不能举个例子说一下,又是10%,又是50%的,还又100%的,这都咋看,咋算呢
答: 你好,可以在老师直播的时候互动环节直接提问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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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蝶 追问
2019-06-19 15:32
朴老师 解答
2019-06-19 15:45
雨蝶 追问
2019-06-19 18:36
朴老师 解答
2019-06-19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