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现在在一家建筑分公司(小县城)做会计,基本都是个人挂靠在分公司,以分公司的名义承包合同。现在总公司将分公司的账收回统一做账,只要求提供70%的成本,然后只交2%的企业所得税,这样是合法的吗?怎么做账?
媛
于2019-06-18 11:23 发布 887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6-18 11:27
合情合理的。
挂靠 的操作就是被挂靠 方视同将自己业务拿 给挂靠 方做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分摊比例是你们公司自行决定的。
2019-10-30 14:49:42

合情合理的。
挂靠 的操作就是被挂靠 方视同将自己业务拿 给挂靠 方做
2019-06-18 11:27:57

不是的 如果你分公司是个空壳子 不需要分税的 因为那三项数据都是零
2019-10-30 14:52:09

你好,如果备案的汇总申报那就是要加起来一块报
2020-05-29 09:49:02

您好,总公司所得税申报表,根据总公司出具的纳税申报表来填写处理的。
2019-05-18 22:5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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