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答疑-黄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19-06-06 11:17

一、简易计税办法:

1、相关政策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账务处理

1)购进材料,根据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货款

2)领用原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直接材料

贷:原材料

3)劳务结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劳务分包

贷:应付账款-分包款

4)预交税款,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同时(差额计税)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劳务分包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5)根据考勤按月发放直接施工人员的工资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直接人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6)其他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

7)工程结算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施工-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二、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账务处理

1)购进材料

借:原材料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货款

2)领用原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直接材料

贷:原材料

3)劳务结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劳务分包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分包款

4)预交税款,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5)根据考勤按月发放直接施工人员的工资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直接人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6)其他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

7)工程结算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施工-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一、简易计税办法: 1、相关政策 (1).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2、账务处理 1)购进材料,根据规定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的购进货物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借:原材料 贷:应付账款-货款 2)领用原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直接材料 贷:原材料 3)劳务结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劳务分包 贷:应付账款-分包款 4)预交税款,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同时(差额计税)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劳务分包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5)根据考勤按月发放直接施工人员的工资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直接人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6)其他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 7)工程结算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施工-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二、一般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账务处理 1)购进材料 借:原材料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货款 2)领用原材料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直接材料 贷:原材料 3)劳务结算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劳务分包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账款-分包款 4)预交税款,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5)根据考勤按月发放直接施工人员的工资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直接人工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6)其他费用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xx项目--间接费用 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 7)工程结算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施工-工程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7)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2019-06-06 11:17:21
增值税的基数,由开票收入扣减分包金额
2017-01-21 15:56:28
同学好,建筑业不可以选择差额计征
2019-01-21 14:18:53
你好,差额征税适用于有建筑分包的情况,以取得的价款减去支付给分包方后的余额作为计税依据。
2019-12-18 20:41:45
合扣除分包款差额征收增值税必须具备的条件 根据以上税收政策的规定,适合扣除分包款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必须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建筑总承包方、专用承包方、专业分包方和劳务公司; 二是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的建筑总承包方、专用承包方、专业分包方和劳务公司发生分包行为。 三是发包方必须向分包方支付分包款,而且必须向分包方索取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第六条 纳税人按照上述规定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其中上述合法有效凭证是指: (一)从分包方取得的2016年4月30日前开具的建筑业营业税发票。 上述建筑业营业税发票在2016年6月30日前可作为预缴税款的扣除凭证。
2021-12-27 22:52:48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