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教一业务上的问题。我公司是出租汽车公司,由于历史原因,有一个下属车队,牌照权属我公司,该车队自购车辆,自负营亏,税费等由我公司代收代缴,自90年代初这样经营至今。目前我公司要对这个下属车队进行归口管理,该车队要求我公司需支付牌照补贴款以及车辆评估下来的残值,可该车队是个人,无法开具相关发票,咨询过个人也无法代开发票,请问老师这种情况可不可以不开发票,写收条可以吗?请老师解惑,谢谢!
逢考必过HH
于2019-06-04 09:17 发布 762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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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不可以,只能开代开人的名字的
2019-12-23 14:16:22

您好,能否截图看下呢?
2018-09-13 17:11:28

你好,会当场扣缴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
2018-01-12 16:26:57

这种行为又可能涉及虚开发票,还是不要做的好。
2019-10-29 21:51:02

你好,这个需要代开劳务费的发票,增值税是3个点,再加上附加税还有所得税
2019-07-26 09:5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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