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9-06-03 16:46

增值税加计抵减
由于服务业依然执行6%的税率,而且购买降低税率的货物或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减少,税负并未降低,为了更好享受减税红利,39号文规定: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适用主体: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才可以享受。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计算方法: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10%来计提抵减额,不能抵扣的进项税不能计提抵减额,如果进项税转出了,也需要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你好,你这个应该是不可以的,建议你再咨询一下税局或者12366

star 追问

2019-06-03 18:15

老师,我们这个业务相当于从事有形动产租赁,这个不属于四项服务么?

朴老师 解答

2019-06-03 18:58

如果属于现代服务里面的就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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