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为汽车金融代理机构,一般纳税人,个人客户向 问
这个业务是代收代付的吗? 答
请问老师,关于小规模连续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 问
不是按会计年度、次年重新计算,而是滚动连续 12 个月 / 4 个季度(按月 / 按季申报对应),每过一个月 / 季度就向后滚动一期,始终盯紧最近连续周期的累计应税销售额是否超 500 万。 答
25年暂估的成本,26年开过来了,但是发票开具日期是2 问
您好,可以的,只要前面暂估了就可以 答
老师您好~请问:建筑企业支付给农村农民的土地补偿 问
可让农民写收据,同时附上银行回单 答
老师好,我公司是商贸企业电子科技公司 有工程的 问
你好,你们这个是做什么用的?你们还接工程吗? 答

采购方开具的红字发票跟销售方的蓝字发票的《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的分类不一致。怎么办?
答: 你好,将红字发票作废,重新开具。
您好,需要作废上月开具的一张专票,该张专票的,项目选错了。 开具的红字发票的项目要和错误发票一样吗?如下图:项目开错成:现代服务*复印纸
答: 你好; 1. 是的。 要 一模一样 发票信息的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只有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终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才能开具红字发票。 这个有条款吗,老师?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发票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以下方法处理: (一)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详见附件),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购买方取得专用发票未用于申报抵扣、但发票联或抵扣联无法退回的,购买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三)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四)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三、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红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需与原蓝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一一对应。 四、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认定或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前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59号)的规定,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自2016年8月1日起施行......此前未处理的事项,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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