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2014年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由于施工单位不配合结算,工程款发票只开具了一少部分,导致我单位现在无法进行土地清算,这种情况应该怎样解决
樂小樂
于2019-06-03 12:41 发布 1238次浏览
- 送心意
季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建造师
2019-06-03 12:49
非财务问题,不配合结算应是在结算口径上双方没有 达成一致,建议协商或者司法程序 。
相关问题讨论

非财务问题,不配合结算应是在结算口径上双方没有 达成一致,建议协商或者司法程序 。
2019-06-03 12:49:04

这个取决于你的合同约定,有没有约定在整个决算之后向甲方提供发票。
但是我个人建议还是开齐发票,因为既然决算办过了,那么就已经形成了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就算不开发票,也要缴纳增值税。与其申报未开票收入,不如把发票开齐方便。
2019-03-11 17:11:21

您好,要补签一份合同的,其中注明工程变更情况。或者签订补充协议也行。
2018-04-20 08:58:24

不行,需要你和你的签约单位就这个开票的事情,再补充一个协议,之后三方签章确认,就可以了。
2016-11-29 13:10:36

您好,这样的话,可以把应付账款和预付账款对冲处理的,另外备查记录没有收到发票的金额。
2019-05-16 21: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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