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A公司和B公司签订合同,在B公司所在地进行共同经营,A公司提供场地和原料,B公司提供设备,按照约定的比例确认收款且各自缴纳税费,款项先由B公司收到后再打给A公司,那么A公司是否需要在B公司所在地进行相关税费的缴纳
锋铭
于2019-06-01 08:55 发布 1227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19-06-01 09:14
不用,B公司是代收代付形式。
相关问题讨论

不用,B公司是代收代付形式。
2019-06-01 09:14:57

您好,一般这种情况,回贵公司注册地缴税费即可。
2017-07-13 15:34:34

哪个方面的咨询合同要缴纳印花税
2018-12-25 12:12:29

这个不管如何处理,都是无法避免由我们公司缴纳各项税费。实质重于形式。就是需要交税的。税是刚性的政策,行为决定了税
2019-05-22 11:27:05

你好,可以按月,也可以按年
2019-06-19 09:3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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