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05-30 16:46

你好  股东的话需要年底还 不然涉及个税

百合 追问

2019-05-30 17:01

那普通员工到了年底不还的话,涉及个税吗

meizi老师 解答

2019-05-30 17:05

你好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03]158号)文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5]120号)文关于强化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以及独立从事劳务活动的个人的个人所得税征管规定: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税。
  
  3、《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为个人购买房屋或其他财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财税[2008]83号)批复江苏省地税局《关于以企业资金为个人购房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请示》中明确规定:企业投资者个人、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用于购买房屋及其他财产,将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企业其他人员,且借款年度终了后未归还借款的应依法征税。同时规定,对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除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以外其他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对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百合 追问

2019-05-30 17:08

谢谢老师

meizi老师 解答

2019-05-30 17:09

嗯 不客气  满意请给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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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这个没有的,借款很正常,只要不是很过分,金额很大,正常借款,还款是没有问题的。
2019-05-30 17:02:04
你好 股东的话需要年底还 不然涉及个税
2019-05-30 16:46:32
你好 是借款给公司 。还是公司借款给员工 ?
2020-04-26 11:11:27
你好同学,这种情况呢,你偶尔一次是没啥风险的,但是你太频繁了,就显得有点儿故意这样做了。
2022-03-21 14:47:35
最严重的的情况 《刑法》第二百另一条: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不满百分之三十并且偷税数额在一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或者因偷税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又偷税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偷税数额占应纳税额的百分之三十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税数额一倍以上五倍 以下罚金。 公司抽逃税款,如果构成刑事犯罪的话,由法定代表人承担刑事责任,公司并处罚金 数额很大,就涉嫌单位刑事犯罪了。对单位处罚金,对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判刑罚。 构成单位犯罪,主要责任人员按偷税罪定罪量刑。 第一责任人:法人代表第二责任人:财务负责人第三责任人:会计
2019-08-12 14: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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