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2019年1月1日后,只交保险,不发放工资,属于企业代交保险性质,且代交的险种有的也不全,仅是医疗保险,这种情况的涉稅风险?
pangpang
于2019-05-30 08:54 发布 581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现在这个情况普遍存在,暂时没有什么
2019-05-30 08:55:25

你好 我建议买社保 ; 然后在买一些辅助的商业保险 比如大病保险、重疾医疗这类的商业保险。
2021-03-31 12:44:45

你好,分录参考这个
个人负担的在工资里面计提
2019-09-23 15:22:27

你好 你补跨年的社保 要走以前年度损益做 1.计提工资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2 计提社保(企业部分)
借:××费用(管理/销售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保
3 次月发放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或现金
4 上交杜保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保(企业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保(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2019-02-20 17:29:50

你好,补计提就可以了
2019-02-20 20:26:56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