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林老师

职称会计师

2016-01-13 15:59

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营业额可扣除的项目仅指以上列举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除此之外如签证费、保险费、会务费、业务招待费等其他费用均不得扣除。因此,该旅行社付给台湾接地团的费用、机票、旅行大巴的费用、住宿费、餐费、门票费可以在旅游费用中抵扣的。而其他的费用,如保险费、许可证费,旅行用品费用,导游的交通费、住宿费属于旅行社自身支出,应计入经营成本,不可混淆计入扣除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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