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19-05-25 17:22

您好,各地规定略有不同,我公司才从同一个市的区,换到这个市的另一个区,直接转移了。也是同城,没那么麻烦,贵公司所在地税务要求清算的话,只能按专管员的要求办理了,或者攻关处理一下,看看能不能不清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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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再有好办法就是攻关处理吧。详见以下文件规定。 • 国家税务总局 • 关于一般纳税人迁移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71号 http://www.chinatax.gov.cn/n810341/n810765/n812156/n812454/c1185516/content.html • 现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地点迁移后仍继续经营,其一般纳税人资格是否可以继续保留以及尚未抵扣进项税额是否允许继续抵扣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因住所、经营地点变动,按照相关规定,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作变更登记处理,但因涉及改变税务登记机关,需要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并重新办理税务登记的,在迁达地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后,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予以保留,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允许继续抵扣。 二、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应认真核实纳税人在办理注销税务登记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见附件)。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一式三份,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留存一份,交纳税人一份,传递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一份。 三、迁达地主管税务机关应将迁出地主管税务机关传递来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与纳税人报送资料进行认真核对,对其迁移前尚未抵扣的进项税额,在确认无误后,允许纳税人继续申报抵扣。 本公告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经发生的事项,不再调整。 特此公告。 附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迁移进项税额转移单.doc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九日
2019-05-25 17:58:51
您好,各地规定略有不同,我公司才从同一个市的区,换到这个市的另一个区,直接转移了。也是同城,没那么麻烦,贵公司所在地税务要求清算的话,只能按专管员的要求办理了,或者攻关处理一下,看看能不能不清算吧。
2019-05-25 17:22:36
您好,您是什么意思呢?
2021-08-31 17:19:36
你好,现在注册资本是认缴制,一个股东没钱,可以在章程中约定十年后缴付资本
2018-06-30 18:51:31
这个的话根据你们当地税局政策来,收到拆迁款 借银行贷专项应付款
2020-07-16 12: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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