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公司在2018年和另外一家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选矿技术承包合同,但在正式选矿之前,我们对对方选矿车间进行了改造,费用已经计入我们公司当期损益,但由于改造完成后,项目仅运行了两个月就无法继续进行,所以在2018年年底合同到期后,双方进入法律程序。经过法院调解,对方应该退还我们2018年改造期间发生的所有费用,并将未使用结余材料一并收购。那请问之前已经确认的费用以及项目正式运行过程中确认的成本该怎么处理呢?
静悄悄^_^^_^
于2019-05-25 13:20 发布 819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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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题目已经回复你
2019-05-25 13:57:26

可以直接计入工程成本-合同成本-材料费
2020-07-29 11:04:51

你好,你们是建筑工程的吗?
2020-05-26 18:08:56

你好,是的都是计入合同成本,可以设置二级明细科目
2020-05-26 18:02:58

您好
请问是自己单位建造不动产还是建筑服务公司购入材料和设备
2024-01-26 15:3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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