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客户把专票的抵扣联丢失了,怎么办?要登报挂失吗
、知心'の知己
于2019-05-23 13:36 发布 1022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陈园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19-05-23 13:37
不要的。你去税务局打一份完税凭证,然后把你的记账联复印盖上发票专用章。两个一起寄给客户,客户可以正常抵扣和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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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的。你去税务局打一份完税凭证,然后把你的记账联复印盖上发票专用章。两个一起寄给客户,客户可以正常抵扣和记账。
2019-05-23 13:37:31

销售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
(1)丢失空白未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首先按规定程序向销售方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接受税务机关处罚;其次,由主管税务机关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等税务报刊杂志上刊登“遗失声明”。
(2)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的,待申报、报税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出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并把该证明和丢失发票的记账联复印件交购买方抵扣。
(3)销售方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发票联其中一联(两联没有全部丢失)的:可让购买方使用未丢的联次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记账,复印件留存备查。
2、购货方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 :
(1)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019-06-20 09:15:37

你好,有发票联吗
2017-05-16 22:00:30

您好,这个是需要做红冲然后备案的
2023-08-14 13:01:03

你好!这个看当地税务局要求,现在很多不需要登报了。
2020-08-18 10:5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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