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某甲通过社会团体向地震灾区捐赠当月工资6000元中的2000元,其当月应纳所得税是否等于(6000-1800-3500)*3%=21元。

大陆
于2016-01-12 14:45 发布 1237次浏览
- 送心意
罗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6-01-12 15:28
也就是,如果不考虑社保费等其他扣除项,其当月应纳所得税就等于(6000-1800-3500)*3%=21元?
相关问题讨论
扣除限额我应纳税所得的30%(6000*0.3=1800)
2016-01-12 15:11:13
你好工资薪金的个税不是这样计算的。 我给你公式 : (1)工资、薪金所得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备注】
1、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2、累计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
2021-03-25 15:42:08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应发工资的收入扣除5000元的费用,在扣除社保扣除附加扣除扣除免税收入之后等金额是应纳税所得额。
2019-11-14 15:02:48
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是按月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在你提供的例子中,1月工资应交缴纳税额为1590元,税后工资为18410元。如果12月份工资也是2万,在没有其他扣除项目的情况下,税后工资也是18410元。
2024-06-24 12:38:06
个税的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3500-个人承担的社保-个人承担的公积金
2017-07-11 13:4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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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2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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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2 1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