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姜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
2019-05-22 15:37
税负=(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含税收入。根据这个公式自己去求开票金额。2.2%=(不含税销售金额×税率-370000)/不含税销售金额,也就是2.2%=1-370000÷不含税收入。不含税收入=370000÷(1-2.2%)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这是税额
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
2021-12-08 09:37:59

<p>你这个公式有问题吧???????</p>
2016-07-31 15:34:46

您好,这个公式不对啊,应该是,(销售含税金额-进项含税金额)*税率/(1+税率)=实际交的增值税,实际交的增值税*(1+税率)/销售含税金额=税负。代入公式后得出,(销售含税金额-进项含税金额)*税率/销售含税金额=税负。
2016-12-09 18:47:47

您好,应交税金=税负*不含税金额。进项税=销项税额-应交税金,进项=进项税/增值税率。
2016-12-26 17:45:59

国税局汽车销售行业税负控制办法
目前,我局所辖各类汽车销售企业共计53户,其中销售轿车的27户,占50.94%;销售卡车及轻卡的10户,占18.87%;销售微型面包车的7户,占13.21%;销售面包车的4户,占7.55%;销售工程车的3户,占5.66%;销售大客车的2户,占3.77%。
2009年度共实现销售收入1678823798.76元,应纳增值税4195678.98元,整个行业税负为0.25%。剔出较高税负的维修收入是因素,汽车的税负仅为0.15%,其中实际税负低于0.1%的16户,占30.19%;在0.1—0.5%的24户,占45.28%;在0.5—1%之间的7户,占13.21%;高于1%的6户,占11.32%。实际税负低于0.5%的企业占绝大部分,达到75.47%。
2016-08-11 09: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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