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在图片上,老师看一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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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9-05-17 10:11 发布 74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2019-05-17 10:37
补提时: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调整利润分配: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补交房产税时:
借:应交税费——房产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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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银行存款
2019-05-17 10:37:49

可以这样计算啊,同学,这个没问题的
2019-06-18 21:18:39

要做调整分录的,追溯重述法和追溯调整法其实是类似的。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意思就是要调整成和没发生过差错一样。
在追溯重述法下,涉及到损益类事项的先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然后再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涉及到利润分配事项的直接通过“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既不涉及损益,也不涉及利润分配事项的,调整相应的科目
2019-06-13 16:59:12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法律规范所规定的承载法律关系内容即权利义务的载体,也称作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客体范围有:物、给付行为(作为与不作为)、人身权利(人身自由、平等、独立、尊严、生命、健康、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等)、知识产权。
法律事实: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内容即权利义务产生、变更、消灭的事实或者行为,它是将权利与义务联系起来的关键之所在,而非客体。法律事实包括法律事件与法律行为两大类。
联系与区别:二者都是由法律来规定的,且都是客观存在的。但客体的作用为承载(民法)工具,而法律事实行为的作用为“媒介”工具。前者不关注是否引起权利义务的变化,只关注是何种法律关系;后者直接引起法律权利义务的变化,关注的是变化的过程。
2020-06-04 06:06:18

你好,分录是这样处理
借;销售费用等科目 贷;银行存款 ——某某银行
2018-09-30 10:3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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