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们做6月份账的时候,发现业务网6月份开 问
按 权责发生制 处理: 6 月做 暂估入账 (因差旅费属 6 月实际发生 ),借 “管理 / 销售费用 - 差旅费” 贷 “其他应付款” ;7 月收票后,先红字冲回暂估,再按发票正常入账(附发票 )。 答
老师好,我们6月开票的税费13%(销售货物):100225.66 问
1. 异地预缴增值税时 由于是个人扫码支付,后续需要企业对个人进行报销,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 - 预交增值税(异地建筑服务预缴 ) 570.07 贷:其他应付款 - [个人姓名] 570.07 2. 企业报销个人预缴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 - [个人姓名] 570.07 贷:银行存款 570.07 3. 月末结转增值税 结转销项税额: 将销售货物和异地建筑服务产生的销项税额进行结转,账务处理为: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13%(销售货物 ) 100225.66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 9%(异地建筑服务 ) 2478.55 贷: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102704.21 4. 正常申报时抵减预缴税款 在填写附表四和主表进行抵减后,账务处理如下: 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570.07 贷:应交税费 - 预交增值税(异地建筑服务预缴 ) 570.07 5. 缴纳剩余增值税税款 计算出抵减预缴税款后应缴纳的增值税金额,假设为 X 元(X = 102704.21 - 570.07 ),进行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 - 未交增值税 X 贷:银行存款 X 答
老师好,这道11题母题,根据公式,是不是有问题?我代入 问
同学你好,能把题目贴上来么? 答
你好,老师。公司购买厂房按什么交印花税?装修购买 问
你好,这个按照产权转移数据。 第二个是按照工程合同 第三个也是按照工程施工 答
甲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5年3月将自 问
因为这个是不动产,不动产一般金额都很大,不和30万这个政策的销售额合计计算 答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税率
答: 你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率15%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税如何计算企业所得税
答: 高新技术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税一般是指技术授权及许可使用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所得的收入,其所得税的计算方法是,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所列规定,首先计算出税前扣除项目金额后的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规定的税率比例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对应的应纳税额,最后减去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金额,得出企业的应纳税额。 拓展知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有很多种,一般可以分为三类,分别是普通企业所得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普通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在25%,而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在20%,而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税率可能由5%到35%不等。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老师好,请问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两面三减半的政策现在还能享受吗?相关的政策文件能发一下给我吗?请老师给予答复,谢谢老师
答: 你好,2007年12月26日《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规定:对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在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新设高新技术企业),在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内取得的所得,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以在深圳经济特区内2008年1月1日(含)之后完成登记注册的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1、该优惠政策是国务院发布的“过渡性税收优惠”,至今为止国务院并没有发布相关新的文件废止该优惠政策,所以至今该“过渡性税收优惠”仍然有效继续执行。 2、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并按照科技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及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3、根据国发[2007]40号文的规定:该“两免三减半”政策不适合所有新办高新技术企业,仅限于该文件规定地区内的高新企业。针对“深圳经济特区内”特别注意2010年5月18日《国务院关于扩大深圳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国函[2010]45号)第四条的规定:按照有关规定,深圳市宝安、龙岗两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不享受《国务院关于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新设立高新技术企业实行过渡性税收优惠的通知》(国发[2007]40号)规定的过渡性税收优惠政策。也就是说只有深圳“原二线关内”2008年1月1日后登记注册的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才可享受该优惠政策,而宝安区、龙岗区、光明新区、龙华新区、坪山新区及大鹏新区2008年1月1日后登记注册的经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则不能享受该优惠政策。 4、享受该优惠政策应该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76号)及《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的通告》(2016年第5号)的规定办理税收优惠备案,具体备案资料、享受优惠时间 5、注意是从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两免三减半”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且是按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例如A公司2012年注册成立,2014年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但是2016年才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这样A公司2014年及2015年“两免”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就没法享受了,只能享受从2016—2018年“三减半”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也就是这三年可以按12.5%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与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可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也就相差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