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建筑公司8月份注册成立,之前一直没有收入0申报,临近年底12月份去地税代开了15万元发票,但是项目产生的成本全是收据,基本上是支付临时工工资的收条,是不是无法入账税前抵扣?1、这个季度管理费用支出大概是30000元;营业税金及附加7000元;那么这种情况我企业要交多少所得税?2、这种情况我怎样处理才最好,能合理避税?请老师帮忙给个建议~(我是会计新手没有经验,这个问题这几天一直困扰着我)
静心
于2016-01-09 00:59 发布 617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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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在地税申报这些零时工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是可以计入成本核算的,这个也是贵公司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
2016-01-09 09:15:06

现在是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2、现在都是用新会计通用准则,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就行
2017-02-06 00:52:21

您好,都是计入税金及附加核算
2019-01-06 15:53:14

你好
印花税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2017-09-29 17:41:46

这个是做管理费用下面核算
2020-01-08 09:3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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