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bamboo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5-09 20:23

您好
用自己公司的产品换取其他公司的产品是销售 不是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听海 追问

2019-05-09 20:26

老师,第二题为什么选B呢

听海 追问

2019-05-09 20:27

是不是不视同销售交增值税,但是要视同销售交企业所得税呢?

bamboo老师 解答

2019-05-09 20:31

是的 视同销售增值税跟企业所得税不一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二十五条规定,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
这个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听海 追问

2019-05-09 20:36

谢谢

bamboo老师 解答

2019-05-09 20:37

不用写 希望能帮到您 祝您考试顺利通过

上传图片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用自己公司的产品换取其他公司的产品是销售 不是视同销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019-05-09 20:23:36
您好,如果说是用于生产经营,包括办公的话,那么是不需要视同销售的。 为您提供解答,祝学习愉快
2019-03-11 17:39:01
用于公司检测用,是否要视同销售? 不用
2019-06-27 16:06:41
不用,这个第一现在都是应税项目了,没有非增值税应收项目,所有权没有转移,也不需要视同销售
2020-04-27 16:45:32
现在全面营改增了,这个不用视同销售,直接领用就可以
2018-09-07 11:39:59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相似问题
    举报
    取消
    确定
    请完成实名认证

    应网络实名制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后才可以发表文章视频等内容,以保护账号安全。 (点击去认证)

    取消
    确定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