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是建筑行业。施工的过程中我们和各个劳务班组长签订了合同。每个月班组长以个人名义开发票,我们付款。今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税务局要求我们支付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我们以劳务报酬扣税,税费太高,班组长不同意;做工资表吧,他们手底下的人没有和我们签合同,不是我们的雇员,要是签合同,又牵扯买社保的问题。像这种情况怎么处理?

阳光
于2019-05-09 10:44 发布 786次浏览
- 送心意
季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税务师,建造师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不是员工没有代扣义务。建议班组长可以找家单位挂靠,由被挂靠单位交纳。
2019-05-09 11:44:35
您好
请问发放的几个月工资
2021-12-16 22:31:35
给老板个人名义打款的话就是需要代扣代缴的
2020-04-15 16:44:31
你们给挂靠方开具的是什么发票
2020-04-08 11:34:39
还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019-12-20 09:1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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