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各位一个问题,集团是公司的控股股东,集团惹上官司,为了怕资金被冻结,用集群地址成立了一家新公司,把资金转出去,旧公司没钱用了,再转回给旧公司,这样风险会很大吧
糊涂
于2019-05-09 10:12 发布 1330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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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个要看稽查机关的认定了。风险肯定是有,但是比直接冻结好多了。
2019-05-09 10:50:54

是有风险的,因为有关联关系所以存在个税风险的
2019-12-03 23:45:02

集团有限公司的话 往往是单一法律主体 变更成控股的话 有的分公司可以独立成子公司 或者并购其他企业 这样做的话 是转移公司风险 不至于 一个业务上的亏损 拖累整个公司的
2020-01-07 10:02:32

你好,就是集团最终控制的公司名称,通常是集团总公司
2017-05-19 11:44:40

你好,通常是对集团具有绝对控制权的股东 企业
2017-04-18 22:2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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