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公司,不做实业,主要让其他方挂靠公司,投标保证金是对方私户打入法人个人账号,法人再打入公户,等到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时候从公户扣除掉收取对方资质使用费的余额打入法人个人账户,法人再把这个款项打给挂靠方,那么收取挂靠房的资质使用费如何做账?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吗?另外这样走账有什么风险吗?
wa辰星
于2019-05-09 09:51 发布 2514次浏览
- 送心意
叮当老师
职称: 税务师,初级会计师,建筑业
2019-05-09 12:32
学员你好!可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挂靠属于建筑法明令禁止行为,有一定的风险(但目前建筑行业普遍存在挂靠现象)。
法定代表人个人也有一定的涉税风险。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wa辰星 追问
2019-05-09 13:58
叮当老师 解答
2019-05-09 14:17
wa辰星 追问
2019-05-09 14:42
叮当老师 解答
2019-05-09 1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