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认证了一张电费预付专票,而这个票是由我公司以及租用我公司的商铺们共同承担的,又因为是预付费,无法确认5月每家的使用情况,这张票在5月报4月税的时候,分录怎么处理?
一世安然
于2019-05-07 14:18 发布 542次浏览
- 送心意
徐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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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在进项申报表里面填写本期已认证未申报,等到下期确认了之后再填写上期已认证未申报,将认证的进项进行申报?
2019-05-07 15:17:56

你好!你可以正常做进项就好了。如果其他要分摊的,一般是你们开发票给她们
2019-05-07 15:28:53

你好 问下对方客户是不是作废或者红冲了 正常现在应该是系统可以查询到的 如果对方没有操作作废的话你带发票去税局认证看看
2019-07-29 15:52:20

你选择没有申报可以抵扣4月份的,勾选次月报税之前勾选可以抵扣上月的
看下你勾选所属期几月份
2019-05-17 19:13:02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如果发票内容是可以抵扣的业务内容4月份是可以抵扣的,当然如果是不征税,免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不能抵扣的业务则不得抵扣.
2016-06-24 15:5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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