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司购进电子设备,免费给客户使用, 请问我们的电子 问
你好,这个你借固定资产-借出资产 贷固定资产-库存 然后借销售费用 贷累计折旧 收回的时候,借固定资产-库存 贷借出资产 答
老师,麻烦帮我看下委外研发的辅助账填的对吗?还有 问
您好,如果贵公司只有委外研发的费用的话,填写是没有错误的。 答
老师你好,我想问一下公司2-3月份的高速费用4月份 问
没问题,可以这么来做账的。 答
请问老师,新产品上市前,报废的原材料,半成品和产成 问
可以,这部分如果形成销售收入,要抵扣研发费用 答
老师,有个公司要注销了,但是我们还欠它30多万的发 问
那个是业务发生时就得做无票收入,开票不影响交税 答
老师好,想问下用自产的原材料或者外购的原材料或者库存商品建造固定资产是,进账税额怎么处理
答: 你好,进项税都可以抵扣,不用转出了
固定资产,企业自己建造固定资产的过程中。或者外购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生产过程中或者安装过程中,如果领用了本企业的原材料/产品,那么原材料的进项税额或者库存商品的销项税额,应该怎么记,是否需要计入固定资产的成本,还是需要转出去?
答: 你好,材料购入的时候,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领用的时候,直接把领用的材料的金额转入在建工程就可以了,不用做转出,进项可以抵扣的。除非是构建不动产。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自营建造固定资产所领用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的进项税额为什么不做转出处理,为什么?
答: 不得抵扣才需要转出,这个是规定, 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91号)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二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纳税人接受贷款服务向贷款方支付的与该笔贷款直接相关的投融资顾问费、手续费、咨询费等费用,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财税〔2016〕36号)
冰冰 追问
2019-05-06 14:52
蝴蝶老师 解答
2019-05-06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