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关于“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我公司开出的发票有(*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服务费和*信息技术服务*服务费)等,适合用这条政策嘛?在申报4月份增值税的时候,关于这条政策有个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填了以后,4月份就能加计扣除嘛?
Icey
于2019-05-06 11:48 发布 1483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19-05-06 12:15
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但是需要去税务局备案的,填写减免表
相关问题讨论

服务收入占总收入的50%以上,但是需要去税务局备案的,填写减免表
2019-05-06 12:15:31

这个进项税可以抵扣的了
2018-07-13 09:59:47

小规模的就是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
2019-01-11 11:19:36

你好 服务费每年都可以抵扣
2022-01-21 15:04:26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 贷管理费用 280
2019-01-11 11: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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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ey 追问
2019-05-06 14:43
郭老师 解答
2019-05-06 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