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前面讲的是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2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但是这道题第3小问 是3日内

杨静
于2019-05-06 10:10 发布 2556次浏览

- 送心意
答疑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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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最新的规定应该是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2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这里答案应该是修改时遗漏了。
2019-05-06 17:41:21
你好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2019-10-19 14:26:34
您好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2019-10-08 21:58:15
股东向公司借款的时间不能超过一年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2020-03-08 17:50:48
这个年底时候需要还 财税2013.158号个人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通知
2019-10-16 18: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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