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消费税不需要单独拿出来而是直接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呢
小白白
于2019-05-05 14:59 发布 963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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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耘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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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是价内税,而且题目已经告诉了收回之后直接对外出售,所以消费税直接由委托方来承担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2019-05-05 15:02:47

你好,如果是拿回来直接用于销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委托方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核算
2021-08-05 11:53:20

你好,因为委托加工物资拉回来直接售卖的情况下不需要再缴纳消费税,所以消费税不单独列出来
拉回来要再加工,委托加工环节代收的消费税可以抵扣,所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借方单独列出来
2020-06-03 11:38:19

你好,这个就是税法的规定
因为直接销售不需要纳税了,所以计入成本
继续加工了就可以抵扣,计入应交税费借方
2017-06-16 15:29:05

你好,可以这样理解:
因为委托他人加工,是由受托方缴纳消费税的,委托方是代收代缴。又由于消费税只征收一道环节,不重复征收,所以如果直接销售,在加工时就缴纳,销售时不再缴纳。
2021-12-27 12: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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