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加计扣除,有上期留抵税,留抵税+本期进项税大于本期销项税,这个时候不用抵减,留到下月抵减,这个思路是对的吗?那分录怎么做呢?
冷月清幽
于2019-05-05 08:33 发布 4876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惑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5-05 08:35
你好,直接做增值税分录处理
借: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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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直接做增值税分录处理
借:应交税费-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
2019-05-05 08:35:23

月底先计算
应交增值税=本月销项税-(本月进项-本月进项转出)-上月留抵
如果应交增值税小于0,就不做任何分录,大于0就是以下分录
借:应交税费-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022-06-02 11:29:33

整个账务处理情况是这样的
2019-05-28 10:09:05

是的,你说的是对的,是的,
2020-04-25 19:57:16

1.如果是减免税额,那么其进项不变,本期不交。
2.一直存在,就挂着,负债类科目有余额正常。
3.留抵是之前留下来的,没有期限 限制。
2019-02-11 17: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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