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行业的加计抵减税额(如果存在留抵的情况),其性质是增值税进项增加额。是否应增设:应交税金__应交增值税__进项加计抵减额及应交税金__应交增值税__待抵减进项加计额两个明细科目,不知道是否要过渡一下科目

The A
于2019-05-01 07:07 发布 1051次浏览
-  送心意
                                                     
小惑老师
职称: 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5-01 07:11
你好,不需要设置的,因为这个进项加计抵减不是进项税额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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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好,不需要设置的,因为这个进项加计抵减不是进项税额的概念。
 2019-05-01 07:11:48
 不是,用到那个就有那个,可以没有的
 2017-03-15 21:06:35
 你好,是的,需要结转到未交增值税明细账
 2020-02-25 10:45:29
 月底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次月月初抵减、交纳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其他收益/营业外收入
 2019-08-20 18:48:23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加计扣除  贷营业外收入
 2024-06-06 15:4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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