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一下劳务报酬所得的计算不是不超过4000的减800么?

许诺视觉摄影
于2019-04-30 14:45 发布 99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周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本知识点2019年已经变更,劳务报酬所得以收入*(1-20%)为收入额计入综合所得,计缴个人所得税。
2019-04-30 15:02:19
是的,不超过4000,是减去800
2019-04-26 10:04:19
您好,劳务报酬记入综合所得,不区分是否超过4000直接*(1-20%),预扣预缴的时候区分是否超过4000,不超过4000,减800,超过4000,*(1-20%)
2022-04-02 09:06:17
您好,因为题目问的是综合所得个税计算,如果是预扣预缴个税就是减800
2021-05-12 21:59:18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收入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其中,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减除费用】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款时,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按八百元计算。每次收入四千元以上的,按百分之二十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四十的超额累进预扣率。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预扣率。
计算公式: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2019-03-28 20:34: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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