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我老板现在开了两个公司,一个是一般纳税人名叫(张三有限公司)又用另一人的名当法人多开了一个小规模公司名叫(张三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就是两个公司的名字相差“第一分公司”。现在一般纳税人的不够进项票抵税,我能否从另一个小规模第一分公司那开一点票出来抵一下?我偿在私下签好合同,账走平,你觉得这样算不算虚开?风险大吗?
kkfen
于2019-04-28 10:26 发布 683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4-28 10:34
没有实际业务的开票行为,都是虚开。尤其是专票,风险更大。
相关问题讨论

没有实际业务的开票行为,都是虚开。尤其是专票,风险更大。
2019-04-28 10:34:51

这样的话账务上是没有发生经营业务的。那么不建议挂出来。
2019-03-11 16:12:48

你好,可以的,这个不影响。
2021-10-27 13:04:22

你好有真实交易话 这个是可以的,
2021-03-20 11:23:21

您好,这种是属于关联企业的,汇算清缴的时候需要做关联企业申报的
2019-08-02 22: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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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fen 追问
2019-04-28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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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4-28 10: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