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 跟供货商订购商品,4月12日付款,15日发来一部分商品,19号开出全额发票。 1、我纠结应该在几号做账?是否可在12日直接做成“库存商品”? 2、只收到一部分商品,我可否按发票上的金额都入库存? 3、我做账时用不用附上入库单据呢?如果附上,只按实际到货的部分做“库存商品”,那未到货的部分记在什么科目呢?

陈洋
于2019-04-25 14:21 发布 752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19-04-25 16:06
4.12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4.15 借:库存商品 贷:材料采购 4.19收到发票 借:材料采购 贷:应付账款 (此时材料采购余额就是没到货的部分) 来了发票以后还要讲预付账款转到应付账款中。这时候应付账款应该是平的。如果对我的解答满意的话,请给我五星好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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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洋 追问
2019-04-25 16:56
小颜老师 解答
2019-04-25 1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