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2018年1月计提了2017年第四季度的税金及附加138.72元,当月缴纳了,4月计提了当年第一季度的税金及附加223.16元,已经缴纳了,7月计提了第三季度税金及附加46.85元,已经缴纳了,12月份计提了第四季度的税金及附加371.24元,未缴纳。2018年汇算清缴的时候税金及附加是不是=223.16+46.85+371.24=641.25元呢?可是利润表的税金及附加却是138.72+641.25=779.97,汇算清缴总表税金及附加那栏我应该填哪个数啊

燃烧的串串
于2019-04-24 13:16 发布 2541次浏览
- 送心意
辜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4-24 13:35
就填利润表上的税金及附加77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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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填利润表上的税金及附加779.97
2019-04-24 13:35:17
你好,这个是代表计提的。需要补计提
2023-03-23 18:08:41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应交税费,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0-05-11 10:20:21
你好,不包括所得税的
所得税通过所得税费用核算,不通过税金及附加核算的
2019-05-06 20:17:14
你好 ; 是的。 有可能是当年做了缴纳 。而你忘记了计提导致有余额 ;现在补做计提分录
2022-03-14 09: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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