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我在12月才收到9、10、11月租金发票,我做12月账全部做进待摊费用里,然后三个月分摊,在12月账时开始分摊,这样做可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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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6-01-05 09:33 发布 667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1-05 10:25
谢谢老师
相关问题讨论

因为是收到以前月份的发票,个人建议直接计入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核算
如果是之后月份的,可以待摊
2016-01-05 09:34:11

你好!
可以的
是对的
2019-01-14 00:00:27

取消了也可以用,继续用这个科目吧
2017-03-04 13:57:50

您好,表述不明确,大概是这样吗
一下支付了30W,但没收到票,然后收了5个月的票,是这样吗?
一般在支付时,借记预付账款,然后按月分摊就可以了。
2017-01-15 17:31:56

从租赁期开始之日起开始摊销
2018-11-27 16: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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邹老师 解答
2016-01-05 0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