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们我们物公司代收电费,收取业主电费0.66,电业局收费0.51,多收取部分老板不想做收入,说是电损。这个可以吗?税务局可以通过吗?

幽兰
于2019-04-23 14:28 发布 1139次浏览
- 送心意
徐璐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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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收取业主电费的时候,也是需要开票给对方的,这样根据开票,也是需要确认为收入的,不能说是电损。
2019-04-23 15:05:48
你好,跟物业公司有租赁合同吧
2019-03-07 16:57:01
转售的需要交的
具体的可以根据你税务局要求
2019-10-30 22:43:17
你的处理方式才是对的。
2022-04-08 17:01:00
你好,这个可以,然物业公司搞个票据分割就行。网上有模板,你看看就明白了
2019-09-30 16: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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