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请问:集团公司下属有两个全资子公司年所得额250万,符合小薇企业优惠政策。集团公司年底要记两个全资子公司的投资收益500万,超过了300万,那么集团公司就不符合小薇企业优惠政策,请问集团公司要补所得税税吗?谢谢!
活泼的宝贝
于2019-04-22 19:26 发布 1133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不需要。母子公司是独立法人主体。单独核算的,合并后不符合小微企业,不用处理。
2019-04-22 19:51:46

总公司只有分公司,母公司才有子公司,如果是子公司单独申报,母公司不需要再报子公司的收入
2019-04-23 10:12:32

你好,子公司本来就是个独立的法人主体的
2017-08-15 16:16:21

在石家庄成立的
2017-09-09 15:38:22

学员你好,集团化运作的企业,下属单位不一定是集团公司的子公司,有可能是分公司
2022-03-31 06:2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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