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王敏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5-08-13 18:17

分析:最后,对于超过的扣除限额,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所以,武新杰公司在2013年计提而未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4年职工教育经费6.35万元应该先从年初的2.5万元冲减,剩余的3.85万元与扣除的限额5.95万元比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万元。 
 
应该不用纳税调整2.1万元吧?因为限额是5.95万,剩余实际发生是3.85万,没超过标准 。

王敏老师 解答

2015-08-13 22:46

亲爱的小兔,我们来整理一下思路: 
首先,计入成本费用的项目,影响了利润,影响了所得额,是我们要调整的金额。 
接着来分析一下:你的思路2013年应调增2.5万元,是正确的。如果已调,没问题。 
然后:2014年,会计人员应该将计提的经费,用完再提,应补提6.35-2.5=3.85万元,但他仍然计提了5.95,这些计提数全部计入了成本费用,影响了企业所得税。所以多计提了5.95-3.85=2.1万元,这部分是税法规定不得税前列支的项目,应做纳税调增2.1万元。

王敏老师 解答

2015-08-13 22:46

更多涉税问题,请加鱼跃QQ644843345,可以语音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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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当年可以纳税调减18万元
2020-11-03 21:15:30
分析:最后,对于超过的扣除限额,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所以,武新杰公司在2013年计提而未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2.5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4年职工教育经费6.35万元应该先从年初的2.5万元冲减,剩余的3.85万元与扣除的限额5.95万元比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1万元。 应该不用纳税调整2.1万元吧?因为限额是5.95万,剩余实际发生是3.85万,没超过标准 。
2015-08-13 18:17:37
你好,财政部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发布《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为鼓励企业加大职工教育投入,决定,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2019-03-15 15:57:16
是的,您的理解正确。
2018-02-01 15:02:03
这个纳税调整明细表里面它有几个不同的地方,第一个是这个账面金额,这个时候你就按照你葬送的金额填写,还有就是这个计税基础就是按照这个税法上按照标准扣除的这一部分,那么差额就是属于调整金额
2020-07-03 22:5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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