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补记以前年度的费用,计入了未分配利润借方,但却导致利润表与资产负债表基本的勾稽关系错了,利润表净利润加未分配利润年初数不等于未分配利润期末数,这样的情况怎么处理
等晴天
于2019-04-17 17:38 发布 1249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9-04-17 17:39
你好
未分配利润期末数=期初数+净利润本年累计+(-)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分配的利润
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之间符合这个勾稽关系,就不需要调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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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未分配利润期末数=期初数+净利润本年累计+(-)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分配的利润
资产负债表与利润表之间符合这个勾稽关系,就不需要调整的
2019-04-17 17:39:32

正确的
2017-02-25 13:26:02

你好,分配利润了需要这样计算
未分配利润期末数=期初数+净利润本年累计+(-)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分配的利润
2018-09-07 11:08:10

是的,如果分红了,资产负债表未分配利润期末数=期初数+利润表净利润-分红的金额
2019-07-03 07:57:48

这个因为分过股利,对不上,是正常的啊 不用管它即可
2017-09-04 1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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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晴天 追问
2019-04-17 17:44
邹老师 解答
2019-04-17 1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