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超过三年的应收账款,对方未注销,也未提起诉讼, 问
会计上可转营业外支出,但需满足 “逾期 3 年以上 %2B 有确凿证据证明对方无力清偿”,并留存签章申明与催收记录等佐证。税务上若要税前扣除,需按 25 号公告准备完整证据链,否则需纳税调整。分录:借:营业外支出 — 坏账损失;贷:应收账款。 答
小规模装修公司,开材料费,行业也必须选择建筑行业 问
开材料费,发票开具体的材料即可。 答
老师,咨询您一下,我们的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在税务局 问
是的,你们不需要计提的 答
物业公司代扣代缴的电费,只给了一个收据加财务章, 问
您好,不能的,这个不能抵税的 答
老师,能远程吗?有的问题不会 问
同学,你好 远程不了。 这能这里解答。 或者有电话答疑 答

你好员工工伤,和公司协商,一次性支付就业补偿金2万元。能否和当月工资发放,工伤赔偿部分不缴纳个税
答: 您好,工伤补偿金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应该跟工资分开发放
员工离职,公司发放了3月的工资,同时还给了一个月的离职补偿金,离职补偿金是做在3月工资表里好还是4月工资表?
答: 做在4月份的工资表中进行申报工资处理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补偿金的金额大于上年月平均工资的3倍 是要缴纳个税了吗?如果分到每个月发放 那每个月发放的金额就小了 还需要缴纳个税吗?
答: 您好,是的。如果放到每个月发放,金额小了,就不需要纳个税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明确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发[1999]178号文中规定:对于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具体平均办法为: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具体计税公式如下: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纳个人所得税={[(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免税收入额-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工龄-费用扣除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工龄 公式中“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是指个人取得的补偿收入时实际缴纳到地方税务机关、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或政府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指定专户的部分,对未实际缴纳的不得扣除。如实际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已于当月发放工资中扣除,则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计算时不可再重复扣除。 “工龄”是指计算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的个人实际工作年限,如果实际工作年限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